2012年6月26日 星期二

每日經歷神0626

*2012/6/26*每日經歷神

靈修單元:每日經歷神
標 題:無可指責
經 節: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;那人完全正直,敬畏神,遠離惡事。
過無可指責的生活,是何等大的自由!沒有任何人能控告他 做錯事,連撒但也不能。即使經歷最嚴謹的檢視,約伯仍然可以不受任何指責。使徒保羅說,他自己一直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(使徒行傳廿四:16),我們也應有這種渴望才對。啟示錄指出,在天堂的人是無可指責的(啟示錄十四:5),這並不代表他們在世的時候,完全沒有犯罪,然而,神赦免他們的罪,並且賜祂的公義給他們。無可指責並不代表完美,無可指責是指在每個處境中做對的事。倘若你得罪人,要承認自己的罪,並要求對方饒恕自己。倘若你得罪神,要悔改,且開始順服祂(箴言廿八:13)。你如何處理自己的罪,與罪行的本身是同樣重要的。當你開始知道自己所犯的過錯時,要以無可指責的方式,來處理自己罪的問題。倘若你想隱藏、否認你的罪,或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、怪罪人,你可能會加重自己原來的過犯。你是否在與神相交或與人相交上無可指責呢?當你得罪人的時候,是否與他們和好?如果你是無可指責,你會竭力改正自己犯的過錯,並且修復任何破裂的關係。行事無可指責的人,會有大平安隨著他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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